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
2、《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
3、《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84号);
4、关于组织申报升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为项目实施工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地点在广东省内,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管理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和经营风险;
3、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国土、规划选址等必备手续全部落实;
4、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范围;
5、项目实施后,能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较强的拉动力;
6、项目申报必须按照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交,为按规定提交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7、有一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组织部门不得推荐上报;
(1)、近5年在升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省级财政扶持的。
支持方式:
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时间:
11月。
主管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条件:
网上申报+纸质申报。
申报流程:
项目评估--正式立项--项目策划--项目实施--打印提交--专家评审--拟公示--拨款。